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党风廉政建设 » 柳州市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柳州市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18-01-10 15:20:38

柳州市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柳州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8日 16:10

  柳州市鱼峰区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张少敏违规领取会议误餐费和加班费问题。2015年1月和4月,时任柳州市鱼峰区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张少敏三次违规决定或审批发放会议误餐费和加班费,张少敏两次从中领取600元。张少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出违纪金额600元。
 

编辑:林小英


上一篇:梧州市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下一篇:南宁市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地址:广西南宁市科园西九路23号(高新基地),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永乐路30号(邕宁基地)
业务电话:0771-5726821/5726822 传真:0771-5360938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 版权所有 VPN
桂ICP备09000899号-1 桂公网安备450107020003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