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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标计量仪器委托代送检服务供应商 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1 17:08:55


关于公开招标计量仪器委托代送检服务供应商

的公告

 

为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广西计量院)计量仪器委托代送检服务公开招标工作,确保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公平、公正,特向社会公开招标代送检服务供应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量值溯源概况

为保障广西计量院计量仪器设备量值的准确可靠,广西计量院需将仪器设备溯源至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及北京市范围内其它计量技术机构,2024年计量仪器检测费预算约160万。

二、招标内容及服务费用

招标广西计量院溯源至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及北京市范围内其它计量技术机构的计量仪器提供相关的代送检服务供应商,报价文件中的服务费用以检测费的百分比进行报价。

   三、受聘服务供应商工作内容

负责广西计量院溯源至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及北京市范围内其它计量技术机构的计量仪器委托代送检服务工作。

包括以下工作事项:

代送检、代取样、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和北京市范围内其它计量技术机构沟通计量仪器的检测事宜、现场委托、催检、设备装箱、拆箱、入库、外包装箱的存放、物流接收和发送等。

四、招标供应商数量及服务时间

招标供应商:1家。

服务时间:1年。

五、申请人条件

1.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合法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近3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有劣迹行为记录。

申请人递交的文件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如提交虚假材料及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后,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六、申请文件内容

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办公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4.服务工作方案;

5.3年承接省级或大区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计量仪器委托代送服务业务证明;

6.报价文件。

注:上述材料需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做好密封工作,材料的完整性和密封性将作为开标时资格审核和依据,并加应标单位盖公章,竞投资料(一式一份)。

七、递交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2月28日(5个工作日)

地点: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永乐路30号,广西计量院1号楼205

联系人:李文玉,电话:0771-5726680。

八、投标单位评审及中标单位的确定方式

根据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细则(见附件),组织评审小组从价格、业绩和信誉、服务等方面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择优选取。

九、其它

广西计量院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广西计量院计量仪器委托代送检服务供应商招标综合评分细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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