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桂财库〔2017〕68号)精神,我院拟对因国家政策原因暂缓建设的项目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管理,定期存款资金存放银行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现公开邀请各银行报名参与竞选。
一、参与定期存款资金存放竞选的银行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南宁市设有营业网点;
(二)监管评级达到以下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以上(含B 级),银监部门上年度监管评级3级以上(含3级);
(三)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
(四)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二、竞选材料的内容(以下资料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参与竞选银行经营状况及竞选主要指标一览表(见附件1);
(五)最近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或者审计报告;
(六)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七)客户服务方案,包括分账核算及资金支付及对账服务等。
三、竞选材料的提交
竞选人应在竞选截止时间之前将竞选材料(一式五份)送达广西计量院,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竞选材料将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竞选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9日17:00(北京时间),邮寄方式递交竞选材料的以邮寄查询系统显示的签收时间为材料实际递交时间。
竞选材料递交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1号楼215室
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永乐路3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215室(邮编:530200)
联系人:邓玉艳 联系电话:0771-5726863。
四、评选结果确定
我单位组织评选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符合基本资格要求的竞选银行进行评分(见附件2)。评选结果确定后,向选定银行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将评选结果在我院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在竞选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监督电话向我们反映,广西计量院纪检监察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771-5726625;联系人:全学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
2025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