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2023年度项目支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预算公开09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是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包括:
(一)保证全区计量单位制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负责研究建立计量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二)承担授权范围内的量值传递,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三)开展校准工作;
(四)研究起草计量检定规程、计量技术规范。
(五)承办有关计量监督中的技术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具有第三方公正性地位的全区最高级别(省级)法定计量检定、检测机构,自治区大型仪器协作共用网成员单位。国家量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广西光电及精密机械产品质检中心,依托本院建立;内设办公室、财务室、业务部、服务客户发展部、质量技术部(绩效办)、党委(纪检、内审)、办公室、资产管理部、科研部和基建办等十个职能部门,以及长度计量检测研究所、力学计量检测研究所、电磁计量检测研究所、热工计量检测研究所、理化计量检测研究所、健康医疗计量检测研究所、流量计量检测研究所、衡器计量检测研究所、机动车计量检测研究所、能源计量中心办公室等十个专业计量检测研究所。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支总预算16912.87万元,同比减少2913.49万元,下降14.70%。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采购专用设备资金主要采用亚行贷款资金,根据部门预算规定亚行贷款资金支出不需要纳入部门预算。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支总预算16912.87万元,同比减少2913.49万元,下降14.70%。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41.08万元,为财政经费拨款。同比增加162.43万元,增长4.4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在编人员比上年有所增加,人员工资以及财政承担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障缴费支出等相应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3.单位资金预算收入13071.79万元,为经营性收入。同比增加4924.08万元,增长60.4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不断提升检测能力,拓展计量检测业务,努力增加经营性收入以满足我院东盟检验检测认证集聚区项目和电离辐射实验室项目建设,以及偿还亚投行贷款本金及利息等经营性支出的需要。
4.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同比减少8000万元,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历年结转资金已在2022年支出。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16912.87万元,同比减少2913.49万元,下降14.7%。其中:基本支出1506.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91%;项目支出15406.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1.09%。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11.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8.22%,同比减少2959.64万元,下降15.12%,减少的原因是我院采购专用设备主要使用亚行贷款资金,根据部门预算规定亚行贷款资金支出不需要纳入部门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99%,同比增加25.53万元,增长18.0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比上年有所增加,人员工资增加后财政承担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支出相应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51.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30%,同比增加7.87万元,增长18.0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在编人员比上年有所增加,人员工资增加后财政承担的医疗保险支出相应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83.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9%,同比增加12.76万元,增长18.0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在编人员比上年有所增加,人员工资增加后财政承担的住房公积金支出相应增加。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506.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91%,同比增加177.54万元,增长13.36%。其中:
人员类项目支出预算1202.1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9.80%,同比增加163.61万元,增长15.7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41.1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9.12%,同比增加155.86万元,增长17.6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在编人员比上年有所增加,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相应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60.9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69%,同比增加7.75万元,增长5.06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院2023年在职在编人员和退休人员较上年有所增加,财政承担人员体验费和退休人员改革前补助相应增加。
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04.2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0.20%,同比增加13.93万元,增长4.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经自治区机关事务局审批后我院新购公务用车车辆类型有所变化,部分车辆补贴标准有所提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5406.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1.09%,同比减少3091.03万元,下降16.71%;减少的原因是我院采购专用设备主要使用亚行贷款资金,根据部门预算规定亚行贷款资金支出不需要纳入部门预算。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829.4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1.35%,同比增加480.53万元,增长11.05%。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909.9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5.38%,同比减少579.32万元,下降12.90%。
(3)资本性支出预算6667.0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3.27,同比减少2992.24万元,下降30.98%。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41.08万元,同比增加162.43万元,增长4.4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2023年在职在编人员比上年有所增加及公务用车车辆类型有所变化,由此产生的由财政承担的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相应增加。财政拨款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财政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95.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4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841.08万元,同比增加162.43万元,增长4.42%。其中:基本支出1251.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40%,同比增加162.43万元,增长14.91%;项目支出2589.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5.31%,与2022年齐平。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95.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26%。同比增加124.78万元,增长3.6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比上年有所增加,财政承担的人员工资相应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66%。同比增加17.02万元,增长18.0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比上年有所增加,人员工资增加后财政承担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支出相应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51.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30%。同比增加7.87万元,增长18.0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在编人员比上年有所增加,人员工资增加后财政承担的医疗保险支出相应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83.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9%。同比增加12.76万元,增长18.0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在编人员比上年有所增加,人员工资增加后财政承担的住房公积金支出相应增加。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251.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40%,同比增加162.43万元,增长14.91%。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50.6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5.94%。,增加145.04万元,增长1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比上年有所增加,财政承担的人员工资相应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46.6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9.70%。增加10.72万元,增长4.5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经自治区机关事务局审批后我院新购公务用车车辆类型有所变化,部分车辆补贴标准有所提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4.6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37%。同比增加6.67万元,增长13.8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在编人员和退休人员较上年有所增加,财政承担的人员体验费和退休人员改革前补助相应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589.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5.31%,与2022年齐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51.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40%,同比增加162.43万元,增长14.91%。其中:
(一)按经济分类科目分为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50.6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5.94%。,增加145.04万元,增长1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人数比上年增加,财政承担的人员工资相应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46.6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9.70%。增加10.72万元,增长4.5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经自治区机关事务局审批后我院新购公务用车车辆类型有所变化,部分车辆补贴标准有所提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4.6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37%。同比增加6.67万元,增长13.8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在编人员和退休人员较上年有所增加,财政承担的人员体验费和退休人员改革前补助相应增加。
(二)按经费类别分为:
人员经费1005.2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30%,同比增加151.71万元,增长17.7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在编人员和退休人员比上年有所增加,财政承担人员工资增加及因人员工资增加相应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缴费、人员体验费和退休人员改革前补助增加。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46.6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9.70%,同比增加10.72万元,增长4.5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经自治区机关事务局审批后我院新购公务用车车辆类型有所变化,部分车辆补贴标准有所提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79.52万元,同比增加7.84万元,增长10.94%。其中:
(一)公务接待费1.66万元,与2022年基本持平,主要用于本院接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及兄弟省(市、自治区)有关单位来我区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7.86万元,同比增加7.76万元,增长11.0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86万元,同比增加7.76万元,增长11.07%,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增减变化原因从2017年4月1日起停征计量强制检定收费以来,我院外检业务急剧增大,车辆一直超负荷运转,有多辆车经常出故障,检测途中经常抛锚,严重影响检测业务的完成,并对检测人员的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经自治区机关事务局批准,我院报废8辆轿车及经济型车,购置了8辆越野车。由于车辆类型变更,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三)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2023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1251.9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同比增加162.43万元,增长14.9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0.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6.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65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运行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本院事业发展的需要,调入和新录入部分在编职工,人员增加后财政承担人员工资增加及因工资增加后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人员体验费和退休人员改革前补助相应增加;二是由于经自治区机关事务局审批后我院新购公务用车车辆类型有所变化,部分车辆补贴标准有所提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7594.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51.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单位资金6043.7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7594.77万元,其中:货物类5216.11万元、服务类1106.66万元,工程类127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3年我院车辆编制数29辆,事业单位编内车辆实有数29辆,其中:轿车7辆、旅行越野车14辆、经济型车8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2023年部门预算所有项目均已编制绩效目标并列入绩效考核范围,2023年部门预算我院非日常运转的重点项目共有7个,涉及预算安排资金7018.05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41.5%(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参照外省经验,“机关运行经费”仅为基本支出公用经费中的相关经费,不包含项目支出中的办公费、水费、电费等相关科目的经费。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2023年度项目支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预算公开10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