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质监局《关于对公路在用计量器具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桂质监发〔2016〕138号)要求,我院积极履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职能,配合执法部门于10月中旬对公路在用计量器具开展专项集中执法检查。
我院派出了公路动态汽车衡和机动车测速仪两个项目的检定员与质监、交通局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通过现场抽检的方式完成了梧州、桂林、柳州等地的高速收费站公路在用计量器具的检查任务。
(通讯员/余挺 编辑/马立元 批准/磨振雄)根据自治区质监局《关于对公路在用计量器具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桂质监发〔2016〕138号)要求,我院积极履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职能,配合执法部门于10月中旬对公路在用计量器具开展专项集中执法检查。
我院派出了公路动态汽车衡和机动车测速仪两个项目的检定员与质监、交通局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通过现场抽检的方式完成了梧州、桂林、柳州等地的高速收费站公路在用计量器具的检查任务。
(通讯员/余挺 编辑/马立元 批准/磨振雄)